党群之窗

集团公司党员干部带头签订“双禁”承诺书


根据《嘉兴市区禁止燃放、销售烟花爆竹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要求,自2017年1月1日起,嘉兴市区三环路(含)以内,禁止燃放、销售烟花爆竹。集团公司纪委结合实际,制定贯彻落实方案,下发各直属党组织。要求各党员干部要率先落实行动,做“双禁”的先行者,带头签订“双禁”承诺书,并积极引导亲戚、朋友以及邻居参与落实“双禁”工作,携手共护白云蓝天。同时,要求党员干部要履行监督义务,做“双禁”的监督员,对发生在身边的违反“双禁”的行为进行劝阻、制止、举报,讲文明、除陋习、树新风,为建设美好家园尽一份心、出一份力。目前,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已率先完成“双禁”承诺书的签订工作,各直属党组织也在按计划组织开展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