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
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(一期)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(2016年修订)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364号)等规定,现将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(一期)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。

(一)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(一期)起于广益路、止于洪波路,工程总体采用“快速路主线+地面辅道”的建设形式,同步实施24条出入口匝道,预留4条匝道。其中快速路主线采用“高架+短地道”的形式,长约14.6km;地面辅道长约15.1km

项目总投资约68.89亿元,工期约30个月。

(二)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目标分布情况

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目标主要涉及:荣军医院、朝聚眼科医院、嘉兴市中医院、嘉兴学院(本部及梁林校区)、嘉兴市城南中学、嘉兴市城南幼儿园、嘉兴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、宏润花园、东方都市、五星苑、南湖基金小镇(在建)、香樟国际、珑府(在建)、东方普罗旺斯、禾峰传奇、优优花园、隆兴公寓、南郊花园、台昇国际、祥生江南新语、长新公寓、钜和天乐苑、大树银河湾、亲亲家园、人才公寓、金穗月亮湾、义圣名苑、百妙公寓、中梁吴越首府、富安龙园、世纪广场、友谊公寓、洪仁路公安宿舍、中山壹品、洪仁苑、凯旋公寓、银泰花苑、名人国际花园、方舟园、万科悦中环、天城花园、虹泰公寓、米兰风景、中丝苑等小区。

水环境目标主要涉及:海盐塘、长水塘、京杭大运河等地表水体。

(三)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
1)施工期

水环境:影响主要为桥梁施工废水、车辆冲洗废水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。

大气环境: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材料运输、装卸、拌和过程产生的扬尘,以及沥青摊铺烟气。

声环境: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,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将带来一定的影响。

固体废物: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、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废弃土方。

2)运营期

水环境:影响主要来自降水冲刷形成的路/桥面径流。

大气环境:影响主要来自车辆尾气。经预测:本项目道路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,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。

声环境:影响主要来自汽车行驶噪声,噪声影响程度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。经预测:本项目实施后对沿线声环境目标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影响。

(四)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
1)施工期

水环境:加强对物料的防护、远离河道并减少雨水冲刷,设备、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、不外排,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。采取上述措施后,对水环境影响很小。

大气环境:设置临时施工围挡,采用集中式灰土拌合,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,临时物料和车辆运输应加盖蓬布,车辆出场应对车身、轮胎进行冲洗等。

声环境:施工场地和高噪声设备周边设置临时隔声屏障,合理安排施工时间、尽量避免夜间施工,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组织管理等。采取上述措施后,将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。

固体废物:建筑垃圾和弃土方及时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地点,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。

2)运营期

水环境:路面径流排入城市雨水管网,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。

声环境:根据不同目标处的噪声预测结果,通过采取低噪声路面、声屏障、隔声窗等措施,减小本项目的实施对沿线声环境目标的噪声影响。

(五)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
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嘉兴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,项目实施后,周围环境能维持环境质量现状,不会改变其环境质量等级。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“三同时”的基础上,还应认真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,在此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。因此,从环保角度论证,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
(六)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
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,公众可通过面谈、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书信等形式提出。


建设单位: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
评价单位: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地址:嘉兴市经济开发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309

地址:嘉兴市经济开发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315

网址:

联系人:陈丽、吴争艳

联系人:赵云

联系电话:0573-82622826

联系电话:0573-82622382

电子邮件:[email protected][email protected]

电子邮件:[email protected]


(七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1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