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
惠民政策“扎堆”,9月1日起高速公路免费清障救援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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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师傅,从9月1日开始,如果是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、事故车辆,都可以免费拖曳,你们的车辆符合免费施救车辆的标准,可以免费拖车。”

9月1日凌晨3:09分,嘉通高速管理公司所辖北接线监控中心当班监控员在电子巡查时,发现杭州湾大桥北接线二期高速宁波方向k91+300有小客车抛锚在第一车道,情况十分紧急。监控员立即提醒车内人员全部撤离到硬路肩,同时通知高速交警与施救力量前往现场。3:21分,施救完成围封,当故障车司机想要询问拖车费用的时候,被告知费用全免。

据悉,《浙江省公路条例》已于今日正式实施,新《条例》规定,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、事故车辆,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,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,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。

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工作,是一项事关高速公路安全畅通,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事关高速公路管理服务形象的大事。嘉通高速管理公司承担杭浦高速公路、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接线高速公路、申嘉湖高速(嘉兴段)、嘉绍高速公路(北岸接线)和嘉萧高速公路北岸接线的道路清障施救工作,施救里程达到270多公里。

嘉通高速管理公司高度重视,及时成立施救工作领导小组,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,多次与所辖管理处及施救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,并对施救工作产生的费用进行详细测算保证施救工作的平稳过渡。公司所辖高速目前共设置15个施救驻点,投入各类救援车辆35台,下阶段,将根据高速公路运营实际情况及相关文件要求,加大对清障施救车辆及人员的配置,进一步完善车辆救援施救服务工作,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及清障施救服务水平,为广大司乘提供更便利、优质的服务,确保高速公路营运安全、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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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该项惠民政策,嘉通高速在此提醒:

1.免费车辆:因电器电路、机械故障、事故原因无法行驶的车辆,或因驾驶员受伤、死亡无人驾驶的车辆。

2.因车辆缺少燃料(油、气、电)等非故障、事故原因需要拖曳、牵引的,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相应费用。

3.不进行拆装抢修作业无法拖曳、牵引车辆的,或施救涉及驳货、乘客转运、吊车、拆装、换胎、抢修等作业内容的,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相应费用。

4.对恶意占用清障施救公共资源的车辆,纳入车辆信用档案,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,并在1年内不再享受免费拖曳、牵引政策。